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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销商合作条件

      发表时间:2021-07-08浏览量: 626

      耐菲水溶肥经销商是指:
      与耐菲公司签署经销合同,经耐菲公司授权,依据合同约定并遵照耐菲公司的各项规章政策,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合法销售耐菲水溶肥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耐菲公司对经销商的支持政策
        
      坚持“服务客户、互惠共赢”的原则,与经销商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服务经销商,提升经销商满意度,与经销商共同开拓耐菲水溶肥市场。可根据市场需要,给予经销商“按需定制”的产品技术支持,全面全方位进行渠道宣传推广。
          耐菲公司坚持总经销模式的方向不变,根据市场不同确定不同性质的经销商,培养和发展忠诚度高的经销商,与经销商建立战略同盟。帮助经销商提升计划管理能力,提升经销商渠道终端掌控能力。透过政策支持,培养经销商的终端网络建设,提升经销商对终端网络的控制力。

      区域经销商具备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证照齐全,具有独立账号,具有经销肥料的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声誉,无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3)具有操作授权市场相适应的资源配置,财务状况良好;
      (4)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耐菲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肥料或者相近行业销售经验,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终端管控能力;
      (6)承诺履行经销合同规定的经销商的各项义务。